終於發現寫書是太辛苦的事情了,之前卻一點也不覺得。
好朋友誇獎我說,恭喜你,有進步了。我明白她的意思,因爲之前出版的書,速度一直是讓大家覺得驚奇的地方。關於阿富汗的採訪手記,只用了十天的時間,而關於伊拉克的那本,也就是花了一個月。不過結果是,好朋友到現在才很認真地對我說:你真的要好好地寫一本書了。一本書之所以稱爲好書,是當你看完之後,以後還會經常想到拿出來看看,你之前給我的那幾本,看完之後,我再也沒有看過。好好寫,說不定能夠成爲一本教材。
感謝好朋友在多年之後,終於講出了心裏話,其實這正是我所想的。人總是需要進步,之前的書之所以寫得快,那是因爲只是停留在記述的層面,正面描述,確實是採訪手記;負面描述,擺脫不了流水賬的本質。只不過,因爲記者這份職業的關係,因此去到了絕大部分人都去不了的地方,也因爲這樣,這些記述下來的細節,纔有了特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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