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

高稅率嚇跑英超球星

受英國收入稅政策影響,10萬英鎊的薪水,在西班牙踢球的球員能帶回家7.5萬英鎊,而在英國的球員則只能拿走4.9萬英鎊。

英國前財政大臣阿利斯泰尔爾•達林經常被人當成替罪羊。但當然了,在葡萄牙球星克莉絲蒂亞諾•羅納度從曼聯跳槽到皇家馬德里創下8000萬英鎊(1.3億美元)的轉會紀錄這件事上,只有癡迷的曼聯球迷纔會認爲達林應對此負責。

達林2009年4月宣佈,英國將對高收入人羣課以50%的收入稅。提稅政策從2010年4月起實行後,英國俱樂部要留住大腕,就得付給球員更高的稅前總薪酬,才能使這些球員帶回家的錢與在其他歐洲俱樂部的所得有可比性,但這樣一來,將使英國足球俱樂部在吸引球員方面處於其歐洲對手的下風。

根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對增稅的相關測算,一家英超俱樂部爲支付一名球員300萬歐元(440萬美元)的稅後工資需付出680萬歐元。與此相比,義大利的俱樂部需支付570萬歐元,德國的俱樂部需支付540萬歐元,而在西班牙只需400萬歐元,這個國家允許暫住西班牙的外國人(包括體育界人士)繳納24%的收入稅。西班牙的這種課稅方式有時又被稱爲「貝克漢姆法則」,因爲英國足球明星大衛•貝克漢2003年從曼聯轉會到皇家馬德里,成爲率先得益於西班牙稅法的外國人之一,該稅法爲高收入人羣提供了幾種可選的納稅方法。如果他們選擇以非西班牙居民身份納稅,那麼課稅範圍只限於他們在西班牙的那部分收入。英國計劃實施的增稅政策目前已經影響到了球員的轉會。「這是一個在大多數重要交易中都會被不斷提及的障礙。」著名的First Artist足球經紀公司執行長榮•史密斯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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