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

IMF應倡導有管理的外匯干預

Sovereign Trends董事總經理奇利:IMF應界定實現審慎目標所需的最優外匯儲備水準,超過這一水準的國家應被點名批評和接受處罰。

我們的全球金融架構怎麼了?在籌備下月20國集團(G20)峯會的過程中,以美國爲首的各國財長針對貿易關係提出了一項新的最高原則。盈餘和赤字佔國民收入的比例將受到控制,從而迫使長期赤字國增加國內儲蓄,過度出口國擴大內需。該提議實際上是一項全球發展的全新規定。它還會賦予G20空前的權力。這項提案遭到明顯抵制,突顯出新的多邊機構在對長期存在的慣例進行治理方面面臨的挑戰。

我們需要此類大膽舉措,只是因爲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未能履行現有職責。第四條款明確規定,IMF應實施「有力監督」,對外匯管理採用「特定的原則」。IMF沒有履行這些職責。對干預缺乏明確的原則,對干預的實施缺乏有約束力的規定,正迫使G20來填補這一缺口。

還有一個更好的選擇。只有在與推動長期可持續經濟成長相一致的水準上,外匯干預才能成功。這些價值標準是已知的,也是可知的。按照與促進均衡不符的價值標準積累外匯儲備,使其高於審慎目標所需的水準,這樣做會破壞穩定——對於全球經濟和相關國家都是如此。必須對這種行爲進行勸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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