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興業銀行於2008年10月正式宣佈採納赤道原則,成爲中國第一家也是迄今唯一的赤道銀行。一年後,中國第一筆符合赤道原則的項目貸款在興業銀行下櫃,標誌着赤道原則在中國正式落地運用。本文探討是否會有更多中國商業銀行被鼓勵採納赤道原則,並指出鼓勵自願遵守和加強對銀行環境績效的監管是在中國促進可持續銀行業務的有效途徑。
赤道原則是以自願爲基礎的可持續融資的國際標準之一。2003年6月由全球主要金融機構參照國際金融公司的「環境與社會發展績效標準」,成立了這項隨後得到了金融界、投資界大力推崇和認可的國際融資標準。經過2006年的全面修訂,目前有來自全世界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中的近70家金融機構採納了赤道原則,其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項目融資總額佔全球項目融資市場總份額的85%。
興業銀行成爲中國第一家「赤道銀行」,是因爲其管理層具有戰略眼光,也得益於中國政府更早時期引入並在銀行業推廣赤道原則的努力。2007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和當時的環保總局(現環保部)聯合宣佈在中國正式實施「綠色信貸」政策,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以遏制高耗能、高汙染行業的盲目擴張。三年來,中國政府在這種非行政的經濟干預模式下,出臺了更多細化的「綠色信貸」監管政策。2007年12月,中國銀監會發言人在答記者問時,特別指出三部委共同發佈的《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吸收了《赤道原則》的部分理念,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出了一些引導性的要求。」在 2008年3月,環保部潘岳副部長在回顧半年來綠色信貸政策實施情況時指出,銀行缺乏行業性的指引標準是實施的困難之一。由此,環保部開始領頭翻譯赤道原則及國際金融公司的環保、安全和治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