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石油

下一個企業「罪人」

FT專欄作家加普:美國國會和歐巴馬對付BP的手段,與作爲民主黨「金主」的侵權律師頗爲相似。這讓人想到了1998年菸草協議,當時菸草公司被迫做出鉅額賠償,後被挪作他用。

英國石油(BP)執行長唐熙華(Tony Hayward)日前就該公司墨西哥灣漏油事件向美國參議院作證,而他不過是最新一位在美國國會面臨窘境的企業領導人。

唐熙華是一個英國人,管理著一家英國上市公司——這一事實在英國被反覆提及,彷彿這正是美國政界爲何會因BP未能止住「深水地平線」(Deepwater Horizon)鑽井平臺洩漏的原油而對其動怒的原因。實際上,民族主義與此事無甚瓜葛——換成了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動靜也一點兒都不會小。

近幾個月,高盛(Goldman Sachs)、穆迪(Moody's)和豐田(Toyota)等衆多企業「罪人」的頭頭們先後現身美國國會。沒有什麼跡象顯示,美國本土公司會享受優待。高盛執行長勞爾德•貝蘭克梵(Lloyd Blankfein)就出生在紐約布朗克斯區,但國會對其輕侮傲慢,彷彿他也架著一副單片眼鏡,頭戴高頂禮帽,身著燕尾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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