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那麼久以前,高盛(Goldman Sachs)執行長勞埃德•布蘭克費恩(Lloyd Blankfein)有失謹慎地評述道,高盛在做上帝的工作。顯然,美國證交會(SEC)對這家投行業務的看法沒有那麼樂觀。
美國監管機構對高盛提起的訴訟會讓其身敗名裂。訴狀稱,就在2007年次貸泡沫破裂之前,該銀行與對沖基金經理約翰•鮑爾森(John Paulson)合作,行銷某些次級抵押貸款相關證券。當時高盛並未告訴買家,他們在購買由鮑爾森親自挑選的貸款的一部分權益,而鮑爾森本人對次貸市場的看法非常悲觀。換句話說,鮑爾森挑選這些貸款,是因爲它們有很高的違約可能性。
買家也沒有被告知,鮑爾森策劃這宗交易的目的,就是做空他們正要做出的投資。這宗交易最終讓他賺得約10億美元利潤,而買家的投資虧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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