殼牌

Lex專欄:殼牌聯手中石油的玄機

國際石油公司很少與某個國家石油公司聯合收購成型的上市公司。憑藉自身實力,殼牌完全可以獨自收購Arrow Energy。那麼,它爲何要拉上中石油呢?

在荷蘭皇家殼牌(Royal Dutch Shell)與中石油(PetroChina)攜手向澳洲煤層氣儲備持有者Arrow Energy發起的收購交易中,最讓人感興趣的地方不在於價格(出價低於該行業近期的收購交易),也不在於時機的選擇(Arrow目前正艱難地憑藉一己之力艱難爲擴張融資),而在於出現這種收購交易的本身。

國際石油公司通常會與國有的國家石油公司聯合收購未開發資產。但這兩類公司攜手收購完全成型上市公司的案例,卻極爲罕見。殼牌高階主管肯定想不出公司曾進行過類似的收購。

這件事很能說明一個問題,即開採煤層氣並將其轉化爲液化天然氣,是一項未經考驗的技術。兩年前,澳洲煤層氣生產商Santos選擇國有的馬來西亞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作爲一個液化天然氣項目的合作伙伴,並讓後者在項目中持股40%,其目的就是要確保至少一份長期供應合同。同樣,通過與中石油攜手收購,殼牌就可敲定一個決心擺脫對煤炭依賴的客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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