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太容易對歐盟動氣——缺乏雄心、各種合作的失敗、出了名地能讓人失望。上週,赫爾曼•範龍佩(Herman Van Rompuy)與阿什頓女男爵(Baroness Ashton)受命擔任《里斯本條約》(Lisbon treaty)創設的兩個重要職位,難道不是進一步證明了歐盟傾向於採納最低的共同標準?我們沒有任命東尼•布萊爾(Tony Blair)或其他某個明星,或至少是某個我們知道如何拼寫其名字的人,是不是浪費了一次千載難逢的爭取全球領導權的機會?
我認爲沒有。相反,比利時首相和英國駐歐盟專員,是歐盟理事會主席與外交政策高級代表這兩個職位更好的候選人。我這麼說,不是因爲我比大多數同事更加了解這兩位政治家。我並不比他們更瞭解。我這麼說,是因爲我對歐盟未來十年面臨的挑戰有不同的解讀。而這意味著迥然不同的職位定義。特別是,我並不認同當下流行的觀點:歐盟的根本問題在於代表權或溝通。如果是這類問題,布萊爾將會是解決它們的合適人選。
今天的歐盟面臨著三個根本問題:缺乏制定明確政策目標的能力;拙劣的後續跟進工作;或許最爲重要的是,糟糕的協調與危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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