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

Lex專欄:中國改革IPO

中國把改革IPO規則包裝爲採用更爲市場化的定價機制。的確,中國證監會似乎後退了一步。

中國不容許失敗。這個國家會改革不盡人意的,也會責怪時間軸或者數據取樣。改革有關首次公開發行(IPO)的規則就是這樣。官方將此舉包裝爲企圖實行一套更以市場爲導向的定價機制。

嗯,在一定程度上是這樣。中國證監會(CSRC)看上去確實後退了一步。過去,大公司獲准以大約20倍於預測盈利的股價投入交易,小公司則獲准以30倍的預測本益比投入交易,而不管投資者實際上是否願意支付。現在,中國最大的住宅建設承包商——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China State Construction)的股票,正準備以大約50倍於過去四季盈利的價格投入交易,與58倍這一行業平均本益比基本相當。該公司62億美元的首發上市,有望成爲今年全球最大規模的IPO。

但至少就目前而言,新做法的結果與舊做法沒什麼差別。過去兩週在深圳證交所首發上市的三家較小公司,其股價首日平均大漲恰好100%,與去年新股上市首日平均大漲152%處於一個數量級。超額認購的情況似乎普遍存在:成渝高速(Sichuan Expressway)原計劃融資2.63億美元,結果竟收到1000億美元的投資者訂單。如今,單一賬戶不能競購超過任何交易之0.1%的股票,此舉降低了提交越來越大競購額的動機。但是,仍沒有辦法看出機構資金(無論是地方政府、軍方,或是警方)是否在冒充散戶投資者,從而扭曲分配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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