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令人難以置信,但相比於案頭上的其它議題,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或許正面臨一個會給美國帶來更深遠影響的問題:是否應起訴上屆政府官員——可能上至喬治•布希(George W. Bush)本人——違反了國內和國際的酷刑法?
在歐巴馬同意公開布希政府官員撰寫的「酷刑備忘錄」時,激烈的爭論就開始了。歐巴馬本來希望爲這個問題劃上句號,結果卻適得其反。在這場已經爆發的鬥爭中,賭注是巨大的。
有一點很清楚,並且必須予以強調。按酷刑這個詞的普通含意理解,水刑等殘忍的審訊方法屬於酷刑。沒有哪個文明國家會認爲使用它們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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