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

分析:巴菲特限制高盛高階主管售股

根據巴菲特入股高盛協議的一項條款,高盛聯席總裁喬恩•溫克利德本月底辭職後,所持該行股份的90%均不得出售。

根據2008年與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簽署的售股協議條款,高盛(Goldman Sachs)的喬恩•溫克利德(Jon Winkelried)在本月底辭去聯席總裁職位時,將被禁止出售在該行的大部分持股。

去年9月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垮臺後沒幾天,巴菲特旗下的波克夏哈薩威公司(Berkshire Hathaway)就同意向高盛投資50億美元,換得年股息10%的5萬股優先股,以及可以按每股115美元購買50億美元普通股的認股權證。

根據該協議的一項條款,在2011年10月前,或在高盛回購波克夏所持優先股之前,高盛的四名最高階主管理人士出售的股票不得超過其所持該行股份的10%。與巴菲特之間的協議引人關注之處在於,溫克利德(在離職之前,他仍是聯席首席運營官兼聯席總裁)離開高盛後,仍將受制於此項合約。受該條款約束的另外三名高階主管是:執行長勞爾德•貝蘭克梵(Lloyd Blankfein)、聯席運營館兼聯席總裁加里•科恩(Gary Cohn)和財務長大衛•維尼亞(David Vini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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