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多夫騙局獲益者面臨索賠

理由是他們曾得到「鉅額虛假利潤」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和紐約州法律,在馬多夫去年12月11日被捕前的90天內從該經紀公司取出本金或利潤的投資者,最可能面臨所謂「索回」(Clawbacks),但在某些情況下,託管人將能夠索回至多6年前取出的資金。

由於此案索償金額達數十億美元,而目前追回的資產只有約9.4億美元,託管人埃爾文皮卡德(Irving Picard)必須指望從提前撤資的投資者手中索回資金,以供賠償之需。

皮卡德與一起共事的律師戴維希恩(David Sheehan)上週在一次債權人會議上表示,他們打算把索回重點放在大型投資者身上,特別是那些懷疑馬多夫在經營騙局的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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