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在2006年就出臺了類似舉措,規定基金管理公司收取佣金的範圍只能限於研究費和手續費,結束了對路透和彭博等基於螢幕的資訊服務按佣金收取費用的行業慣例。基金管理公司還需向客戶定期提供費用明細表,說明研究費和手續費各是多少。
出臺上述舉措,是由於之前的捆綁佣金做法引起了質疑:資產管理公司的客戶所得到的服務與所支付的佣金是否相稱。
據瑞銀(UBS)表示,在日本,買賣雙方之間佣金支付明細的透明度已經相當高。瑞銀是努力推動在該國建立非捆綁式佣金規範的經紀公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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