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反壟斷

打贏對谷歌的官司仍可算「亡羊補牢」

沃特斯:美國反壟斷官員對谷歌這類機構的打擊來得太遲了,他們只能責備自己花了這麼長時間才提出指控。

人們很容易將美國政府對大型科技公司權力的最新法律挑戰視爲力度太小、爲時已晚的案例。多年來,反壟斷官員幾乎忽視了這一點,這使得少數公司在蓬勃發展的數字市場站穩了腳跟。但隨著華盛頓的另一樁訴訟案落地,人們感覺,一些重大的事情正在發生變化,即使是相對較小的勝利,也可能產生很大的影響。

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提起的新案件指控谷歌(Google)在代表其他網站安排廣告銷售時,操縱了市場的各個方面,爲自身謀取利益。谷歌提供了許多出版商和廣告商使用的軟體,同時還擁有中間的交易平臺,在那裏,他們廣告庫存買賣訂單是匹配的。

據美國司法部稱,該公司利用這一權力將訂單導向其交易所,並影響定價。用訴訟中援引的谷歌一位高階主管的話來說,這就好像「高盛(Goldman)或花旗銀行(Citibank)擁有紐交所(NYSE)一樣」。美國政府要求法院迫使谷歌剝離其部分廣告技術,包括其15年前收購的DoubleClick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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