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快報

馬來西亞最高法院維持對前總理納吉布貪腐案判決

馬來西亞聯邦法院駁回納吉布的上訴,裁定維持對納吉布所涉多項罪名處以12年監禁和2.1億林吉特罰款的判決。

因與「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1MDB)挪用公款醜聞相關洗錢而被定罪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拉扎克(Najib Razak),在推翻12年監禁判決的最後努力中失敗了。

馬來西亞最高法院週二維持了對納吉布濫用職權、洗錢和違反信託等七項罪名的判決。

納吉布曾被保釋,目前仍是馬來西亞執政的巫統(UMNO)議會成員,他在判決後立即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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